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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3-09-25 阅读:(38)

项目概况

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eod-g1002(01)

项目名称: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工程特征: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沈阳市

2.3项目总投资:35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及人员要求:(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三资”企业或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非“三资”企业或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和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查询截图(企业、拟派人员)(2)军队采购网(企业):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3-vgbeod-g1002(01))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沈阳市

2.3项目总投资:35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人员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三资”企业或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非“三资”企业或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和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查询截图(企业、拟派人员)

(2)军队采购网(企业):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25日至 2023年10月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9月25日08:30至 2023 年10月8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注:(1)“注册”方式: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2)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或直接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登记”)。

6.1.1本项目登记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上传下列材料(所有材料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登记所需材料】处):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经理;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承诺书;

(7)企业出资人信息;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9)其他证明资料;

注:潜在投标人须等待登记审核,如有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6.1.2标书购买付款:

项目登记成功后,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2)银行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银行账户详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

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辽宁省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穆超、李大鹏、耿俊、于洪飞

电 话:15502663039

电 子 邮 件:7844294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超

电 话: 155026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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