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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北京  发布时间:2023-09-21 阅读:(42)

项目概况

东城区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ydbg-f1001

项目名称:东城区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

数量服务

时间

服务

地点

供货周期
第一包肉类、水产类、禽蛋类等品类主要品种和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北京市东城区区干货、调料、粮油为每月供货(根据计划和节日需求进行调整),奶制品为每周供货,其他品目在采购人采购计划下达后次日送达。临时加供,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供应。
第二包蔬菜类、水果类、米面粮油、干货、调料、奶制品等品类
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3.预算金额:360万元,其中,

第一包:约为200万元/年;

第二包:约为160万元/年。

投标人应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1996.com)上一日同类产品批发价为准,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未公布的参照北京新发地网(www.xinfadi.com.cn)上一日同类产品平均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冷冻)(七)供应商可参加2个包的投标,也可中2个包,按包号顺序依次评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03

方式: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将进行现场考察(报名截止后,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被考察供应商),考察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jjzxzb@126.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考察内容和标准:①对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②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记录);③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④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

考察结果告知:现场实地考察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通过供应商预审,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实地考察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预审不通过,不具备投标资格(接受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现场提出疑问,考察组现场给出答复)。

本项目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03

联系方式:王欣、向生建 18511265910、18190750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向生建

电 话: 18511265910/181907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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