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h-2022-0804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包括警用装备14项,主要包括:警用水壶、望远镜、警用背包、戒具箱、警用装备柜、警用装备架、警用防护口罩、警用手套、警用白手套、应急照明设备、折叠式冲锋梯、伸缩式冲锋梯、灭火器、警戒具消毒柜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现场报名人员须严格执行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的实时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联系方式:潘延海 024-57719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464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 024-5464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