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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广东  发布时间:2023-09-18 阅读:(50)

项目概况

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3db890z

项目名称: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1(项)详见采购文件3,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取分包的,提交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2)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非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文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新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195号

联系方式:020-83177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联系方式:020-835264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83526425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广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招标文件(2023091805).zip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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