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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项目环保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广东  发布时间:2023-09-17 阅读:(74)

项目概况

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项目环保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5-04a-2023-d-e19653

项目名称: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项目环保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项目环保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3-d-e19653),已由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人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项目环保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将配合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采购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进水计量井、综合处理池、尾气提升泵井、鼓风机房、加药间及配电间、污泥脱水车间、储泥池、综合楼等建(构)筑物,购置污水处理有关设备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6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0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5.2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报名、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5.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5招标文件费用:

5.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6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报名后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组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组织人后续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

联系人:卢毅

联系电话:010-6258688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项目招标师:沈银玲

项目主管:张鹏

项目负责人:郭允琛、陈嘉芙

联系电话:13172273898

电子邮件:chenjiafu1.gcmc.gd@chinaccs.cn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31965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招标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7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

联系方式:卢毅 010-62586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联系方式:郭允琛、陈嘉芙 13172273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允琛、陈嘉芙

电 话: 1317227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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