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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医院采购门诊楼家具标前更正公告(二)[公开]
发布地区:福建  发布时间:2022-09-06 阅读:(52)

漳州市人民医院采购门诊楼家具标前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02]zxcz[gk]202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漳州市人民医院采购门诊楼家具

二、更正信息

现对“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的“一、资格审查”中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表格内的“(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描述进行如下修改:

明细描述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1号

联系方式:1360500038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7号芗城区教育局六楼604

联系方式:0596-2661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健

电 话:13605000386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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