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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8线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路段部分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宁夏  发布时间:2023-09-14 阅读:(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1497

项目编号:nxjnd-2023-62

项目名称:g338线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路段部分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2866380.00

最高限价(如有):28663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g338线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路段部分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交通管理设备1为电警、信号灯、区间测速卡口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2866380.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2866380.00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安装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 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标的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 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截图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前10日内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人(供应商) 信用承诺书; 注:1、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 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14 21:47:28 至 2023-09-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0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获得帮助。 6、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 297 号

联系方式: 0955-7060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 0955-765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永铸

电话: 0955-70606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房蓉

电话: 0955-765066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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