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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城区道路标线、停车位及护栏维修维护等项目(b包)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山东  发布时间:2023-09-14 阅读:(113)

金乡县城区道路标线、停车位及护栏维修维护等项目(b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乡县城区道路标线、停车位及护栏维修维护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xiang)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08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302000106

项目名称:金乡县城区道路标线、停车位及护栏维修维护等项目

预算金额:133.71102万元

最高限价:133.7110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b本项目为金乡县城区道路标线、停车位及护栏维修维护等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其中a包主要采购内容为交警大队城区道路标线;b包主要采购内容为交警大队城区道路护栏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城区主路口导视牌项目及零星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委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省内企业)”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0.本项目可兼投兼中。133.711020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委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省内企业)”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0.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4日17时22分至2023年10月7日0时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xiang)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xi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登录后点击对应采购项目上传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原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金乡县金山街北段96号

联系方式:0537-8826188(许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区)金乡数字城管四楼413室号

联系方式:18678794737(高彦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彦菊

联系人电话:1867879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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