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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期(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3-09-12 阅读:(66)

项目概况

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期(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qcgak(2023)第25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期(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93,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期(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93,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93,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垃圾车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期(收集转运设施采购) 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0,593,800.0010,593,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期(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车辆公告参数页截图(垃圾桶及三轮车除外);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ak.sxggzyjy.cn/)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注: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不见面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18992509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花园11栋2002室

联系方式:19191402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9191402039

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2日

相关附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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