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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国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赣州新能源科技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期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xth2023-gzskfq-g001-1)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23-09-10 阅读:(50)

项目概况

赣州新能源科技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期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科产业园5号楼5a层-5a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h2023-gzskfq-g001-1

项目名称:赣州新能源科技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期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7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要求预算总金额(元)
赣州新能源科技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期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包括但不限于两条270型搅拌站混凝土生产线设备及附属设备(污水处理系统、环保设备、地磅系统、喷雾降尘系统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7250000.00
合计(含税):人民币:柒佰贰拾伍万元整(¥:72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及料仓基础荷载图,待设备基础完成并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函后,45天内完成生产线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成投入生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间点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时间点至前三年,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是代理商或制造商。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科产业园5号楼5a层-5a11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事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线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供应商将有效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事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15403409@qq.com。复印件扫描无效;邮件附件: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科产业园5号楼5a层-5a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1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至代理指定账户【到账以开标截止时间前我公司指定的账户银行流水反映的为准(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户名: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886 0001 0302 0003 737)】。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将退还3%的履约保证金;剩余2%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罚款,如若超过5天未缴纳的,采购人有权力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工作时间内联系采购人后前往现场踏勘。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886 0001 0302 0003 737

6、已报名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属于企业采购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国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164号三楼

联系方式:0797-8385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科产业园5号楼5a层-5a11室

联系方式:李工、15083942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508394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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