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了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龙湖段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划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龙湖段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7月3日-2023年8月8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王访晖\13926097815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59号成德工业村E栋403号之二
附件: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鉴定书
附件1: 验收报告.pdf
附件2: 监测报告.pdf
附件3: 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