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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23-jldjcm-g1014-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福建  发布时间:2023-09-07 阅读:(112)

项目概况

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djcm-g1014

项目名称: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1.182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投资规模:121.182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上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获取的投标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对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应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投资背景非“三资”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或承诺书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许可证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申请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①现场购买(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②邮寄购买。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女士/李女士,电话:0592-2202355/2207755;邮箱:2841517676@qq.com。标书费每份:100元人民币(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须现场递交。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9月18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23-jldjcm-g1014-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3-jldjcm-g1014

三、项目概况:某单位道路硬化工程,投资规模:121.1823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上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获取的投标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对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投资背景非“三资”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或承诺书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许可证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申请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3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3.方式:①现场购买(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②邮寄购买。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女士/李女士,电话:0592-2202355/2207755;邮箱:2841517676@qq.com。标书费每份:100元人民币(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5.4售价:100元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3.评审方式: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须现场递交。

七、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吴先生/17891833065

代理机构:曾先生/0592-2297863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吴先生/17891833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曾先生/0592-229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0592-229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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