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3sw00zc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应学院化学学院与生科院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文件发生变化的原因
更正内容:
增加其他商务需求,增加内容如下:
1.供货要求:①投标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及相关认证规定,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的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或合法进货渠道证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进口产品报关单、货运单证等相关材料。 ②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③产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好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④采购人具有采购科教用途进口设备的免税资格,中标人应负责代为办理进口设备的海关免税手续。
2.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包含但不仅仅限于: ①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 ②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等的要求:免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
3.质保期(服务期):质保期不少于三年
4.售后服务:①项目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承诺不少于3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不得向采购人收取质保费用),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②采购人按中标价格和数量向投标人采购本项目货物后,若需增加采购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投标人必须按相同的配置和不高于中标价格销售给采购人。 ③投标人必要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投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④在期限内,本次采购的货物出现非用户方责任造成的故障的,投标人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相应货物,并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响应时间:采购人反馈产品质量、故障、事故问题时,30分钟内予以响应,需到现场维修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须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货物,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使用。 ⑤投标人须为采购人进行相关操作系统及备份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⑥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货物安装、使用、专用安装维修工具、日常维修工具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货物和附件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原版正本)、中文维护手册和相关进口资料。
5.培训要求:①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②要求投标人负责提供有关货物功能、安装、操作、维护等培训;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后一星期内提供由工程师授课的技术培训和提供书面培训资料; ③技术人员经过培训后,能充分了解货物的原理和流程,能熟练地掌握操作方法,并能及时排除部分货物故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20000.00元;最高限价:620000.00元;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应学院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100号
联系方式:0753-2186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联系方式:0660-3201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660-3201972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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