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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新县委党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公开]
发布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23-09-05 阅读:(93)

泰和县新县委党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概况

泰和县新县委党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远政采字th-【2023】005号

项目名称:泰和县新县委党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323198.74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3f000825858泰和县新县委党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1150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完成整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时按程序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依照《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 号,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供应商, 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信用承诺的内容如下: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1.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1.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5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注:(1)供应商作出上述承诺的同时,应当知悉违反承诺事项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 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并对 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采购人可以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 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供应商所做信用承诺不实,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情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质要求: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2.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5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特别提醒:以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信用承诺函均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8:00 至 2023年09月13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注:本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原件备查资料,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人的相关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不见面开标事项:(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各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 但投标方被授权人必须能够 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操作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只能有一个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时刻在线状态, 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要求澄清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及时回复(自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 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等内容时需将询标、要求澄清等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 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则其投标无效。(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投标企业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到、递交相关 投标证明材料、 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所有投标单位在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完成解密或解密无效,招标人在系统中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5)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 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6)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 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 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 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 项目暂停开标, 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泰和县委党校

地址:泰和县下解放路87号

联系方式:13707962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泰和县文田(泰和二中对面,原劳动就业局二楼)

联系方式:1397064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370796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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