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放疗剂量仪及甲状腺计数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座5楼ab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1-23520033
项目名称:放疗剂量仪及甲状腺计数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采购放疗剂量仪及配套电离室1套,甲状腺计数器(碘测量仪)1台。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
(1)标包1?放疗剂量仪及配套电离室
(2)标包2?甲状腺计数器(碘测量仪)
标包1:放疗剂量仪及配套电离室: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放疗剂量仪及配套电离室1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60日历天内交货、进口产品90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至少2年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同一包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包2:甲状腺计数器(碘测量仪):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甲状腺计数器(碘测量仪)1台。
交货期:60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整体质保期至少2年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同一包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60日历天内交货、进口产品9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税收、社保缴纳记录凭证);(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为进口的,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产品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座5楼ab室
方式:1.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 年9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座5楼ab室。3.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标书款公对公转账凭证,发送到1529948481@qq.com并获取招标文件。5.售价:人民币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座5楼c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2个标包,每份人民币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2.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 号:8989 0132 0010 66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招标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不接受个人汇款)
4.发布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0号
联系方式:刘工,0898-6537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ab室
联系方式:何工,0898-685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0898-6851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