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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2-09-05 阅读:(104)

项目概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11层11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zg2022-117([2022]891号)

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030000

最高限价(元):1560000,3130000,23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临床急诊治疗信息平台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医院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系统及电子认证与签名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网络信息安全管控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3.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售后能力。

3.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11层1107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东林街369号

联系方式:0991-7937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11层1107室

联系方式:13079991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文琪

电 话:1307999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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