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变更公告
县城部分主次干道绿地养护社会化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公开]
发布地区:福建  发布时间:2023-08-24 阅读:(4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zszbgs[gk]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部分主次干道绿地养护社会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技术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8-30,更正为:2023-09-01。

1.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4.1投标人须配有一定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工具、机械,至少包括作业高度≥12米的高空作业车≥1部(可租赁)、自卸车≥1部(可租赁)、≥8吨的洒水车≥2部(自有)、割草机≥5台(自有)、绿篱机≥5台(自有)、油锯≥5把(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作业工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其余工具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工具所需要的汽油、机油等物料由中标人自备,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人在养护期间使用以上车辆对道路及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及更换。”更正为 “4.1投标人须配有一定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工具、机械,至少包括作业高度≥12米的高空作业车≥1部(可租赁)、总质量不小于4吨的自卸车≥1部(可租赁)、总质量不小于10吨的洒水车≥2部(自有)、割草机≥5台(自有)、绿篱机≥5台(自有)、油锯≥5把(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作业工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其余工具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工具所需要的汽油、机油等物料由中标人自备,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人在养护期间使用以上车辆对道路及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及更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国资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91-2298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7767686-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陈小芳

电话:0591-87767686-8612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4日

本文关键字:
版权申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的所有作品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转载、摘编、传播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8-2024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京ICP证219850615-1号-版本号:V7.8.5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招投标协会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