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西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中招标二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3007g/sxlx23-02-051z(g)/gszb2023014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西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西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项目(一期)1项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3)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可查询;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中招标二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在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二部)持对购买人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有限数量制(7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一会议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8月22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3、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西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项目(一期)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申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申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申请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申请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申请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可查询;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10)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4.1 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大学渭水校区;
4.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西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项目(一期)施工;
4.3 招标范围: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西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项目(一期)施工,主要对改造范围内道路组织、室外管线综合(水电)、学校专业实习预埋设施、照明系统有关的工程实施,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内容为准;
5、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6、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 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裙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潘聪 王小琼 李耀华 崔晓保 何辛悦 029-88489979-8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聪 王小琼 李耀华 崔晓保 何辛悦
电 话: 029-88489979-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