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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及各县市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3-07-29 阅读:(93)

项目概况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及各县市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勒泰市黄金河谷3期2号楼2单元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2023y-182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及各县市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

预算金额:7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食堂需工作人员7名,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1人、洗碗工1人、打杂1人,外包服务内容为早餐、中餐、晚餐的制作,另外需提供会务用餐、值班、加班人员就餐服务,食堂内设备、场地、环境卫生的整理、食堂材料的核算、就餐人员的统计等。7个县市局各配厨师1人,外包服务内容为早餐、中餐、晚餐的制作、食堂内设备、场地、环境卫生的整理、食堂材料的核算、就餐人员的统计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采购年度前一年或前两年);2023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3.4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应提供近半年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近半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近半年本单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公章);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3.10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3.11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3.12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3.13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所有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黄金河谷3期2号楼2单元402室

方式:线上邮箱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御花园酒店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及各县市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及各县市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

2.2该项目为三年期项目,总投资额774万元,每年投资额为258万元。其中外包服务费用三年合计349.56万元,食材费用三年合计424.44万元;外包服务费116.52万元/年,食材费用141.48万元/年。

2.3 服务周期: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本项目招标共分1个标段。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及各县市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

2.5.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食堂需工作人员7名,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1人、洗碗工1人、打杂1人,外包服务内容为早餐、中餐、晚餐的制作,另外需提供会务用餐、值班、加班人员就餐服务,食堂内设备、场地、环境卫生的整理、食堂材料的核算、就餐人员的统计等。7个县市局各配厨师1人,外包服务内容为早餐、中餐、晚餐的制作、食堂内设备、场地、环境卫生的整理、食堂材料的核算、就餐人员的统计等。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地点

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机关及7处县市局,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报名:

3.1本招标项目投标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早10:00至2023年8月4日19:30时止。(北京时间)

3.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3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500元/单位。

3.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0:30。

3.5开标地点:阿勒泰市御花园酒店3楼会议室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采购年度前一年或前两年);2023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应提供近半年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近半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近半年本单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4.10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4.11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12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13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所有标段)

4.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4.1.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迎宾路76号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黄金河谷3期2号楼2单元402室

联系人:黄森

电 话:15609913520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1506064139@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迎宾路76号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

联系方式:秦建宁 18609067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黄金河谷3期2号楼2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黄森 15609913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森

电 话: 156099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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