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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
发布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23-07-29 阅读:(177)

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萍购2023f000841630-1

项目名称: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1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萍购2023f000841630莲花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121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受到(包括导致第三方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涉嫌数据造假、运维比对不合格的公示、要求整改、通报、处罚。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单位的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0日 08:00 至 2023年08月06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莲花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萍乡市莲花县龙泉路奥林匹克花园西北侧约80米

联系方式:1360799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

联系方式:1882799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小华

电话:136079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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