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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金廊22-1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3-07-25 阅读:(169)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河区金廊22-1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17:00到2023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w204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金廊22-1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住宅楼部分:一台1200kw柴油发电机组。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范围内所述柴发机组本体、附属油箱、输油管路、烟囱、机组排风、消声器、发电机分体控箱(柜)等的供应、安装、调试及移交业主等其他相关服务。

2、写字楼部分:二台1800kw柴油发电机组。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范围内所述柴发机组本体、附属油箱、输油管路、烟囱、机组排风、消声器、发电机分体控箱(柜)等的供应、安装、调试及移交业主等其他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住宅+写字楼: 1141 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时。)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计划交付日期:2026年10月30日暂定供货计划:住宅楼:2023年11月15日(设备到场时间);写字楼: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1)申请人具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人须具备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和生产能力;(3)申请人业绩要求:2018年06月0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已完成的2个项目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业绩合同中至少包含1台柴发设备1800kw(含)及以上供货及安装;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4)履约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税务要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17:00到2023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17:00到2023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特别提示: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多于15家时,合格制审查变更为有限数量制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0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8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8月10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广和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顺通路26号

联系方式:韩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010-83923392、83923500

联系方式:李庆平、陶凤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010-8392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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