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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金廊22-1项目》风机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辽宁  发布时间:2023-07-25 阅读:(228)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河区金廊22-1项目》风机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17:00到2023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w205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金廊22-1项目》风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住宅部通风系统(含人防):柜式离心风机箱(送风兼补风)、柜式离心风机箱(双速、排风兼排烟)、柜式离心风机箱(送排风系统)、低噪声壁埋式换气扇、诱导风机及设备配套的减震装置(如有)等供应、运输、现场卸货。

住宅部防排烟系统(含人防):柜式离心风机箱(送风兼补风)、柜式离心风机箱(双速、排风兼排烟)、轴流风机(加压送风)及设备配套的减震装置(如有)等供应、运输、现场卸货。

8#楼通风系统:离心式风机(送排风)、离心风机箱(送风兼消防补风)、斜流风机(送风)、防爆斜流风机(事故通风)、轴流风机(排风)、管道式排风机(排风)、离心式风机箱(电机外置)、诱导风机及设备配套的减震装置(如有)等供应、运输、现场卸货。

8#楼防排烟系统:离心风机箱(送风兼消防补风)、防爆斜流风机(事故通风)、高温混流(排烟)、混流风机(加压)及设备配套的减震装置(如有)等供应、运输、现场卸货。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住宅:1136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时。)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预计首批供货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供货周期为45天。各业态每批次设备材料排产及供货时间以承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须满足各楼体竣工验收及交付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时间不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1)申请人具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人须具备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和生产能力;(3)业绩要求:2018年06月0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具有两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米(含)的风机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含)人民币;(4)履约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税务要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17:00到2023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17:00到2023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特别提示: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多于15家时,合格制审查变更为有限数量制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0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8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8月10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广和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顺通路26号

联系方式:韩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010-83923392、83923500

联系方式:李庆平、陶凤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010-8392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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