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3-j1-020063-gxt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江镇城乡一体化供水(长排片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第4点 | 无 |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三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招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招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作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前,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 2%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按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 签订合同之前,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2%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到专用账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交纳质量保证金到专用账户,2%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总共3%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
3 | 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第八条-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前,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 2%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按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 签订合同之前,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2%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到专用账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交纳质量保证金到专用账户,2%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总共3%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水电规划建设站
地址:广西河池市文体路2号
联系方式:杨站长0778-2201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维六社区九组生活安置区204号房第二楼整层
联系方式:小钟 13114781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站长
电 话: 0778-2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