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拉萨航空口岸功能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拉萨航空口岸联检区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邮箱:1291613700@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j-xzcg-2023078
项目名称:拉萨航空口岸功能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拉萨航空口岸联检区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6.98165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8165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涉及拉萨航空口岸功能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拉萨航空口岸联检区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拉萨航空口岸联检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工期及交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邮箱:1291613700@qq.com)
方式:线上邮箱获取,有意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qq 邮箱:1291613700@qq.com)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之后请各供应商通过电话 (联系电话:17341984813,请上班时候拨打)通知我公司对资料进行核实,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5)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6)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供应商应在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中尽量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投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
联系方式:0891-6817014(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岗廓路 1 号拉萨阳光酒店 2 楼
联系方式:侯荥瑞 17341984813(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 1734198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