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购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灾害救援救助)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1-2023-01268
项目名称: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购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灾害救援救助)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35,63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购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灾害救援救助)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235,63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35,631.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供应商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或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或技术人员情况或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购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灾害救援救助)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购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灾害救援救助)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汕尾市城区永和路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660-3811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穗丰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
联系方式:0660-38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银芳
电 话:0660-3800016
中穗丰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2023年07月1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