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751
项目编号:gc2023zc0059
项目名称: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地方自然灾害物资采购项目(十一、十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元):11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地方自然灾害物资采购项目(十一标段不锈钢保温壶)(重新招标) | 其他装具 | 1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900000.00 | ||||||||||||||
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地方自然灾害物资采购项目(十二标段柴火灶)(重新招标) | 其他装具 | 1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2700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170000.0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3.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7-08 00:00:00 至 2023-07-14 23:55: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3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7月8日至2023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05室。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开标时间为准。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7.因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示例图内容较多,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无法显示齐全,请各供应商以word版技术参数为准。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1号
联系方式: 0951-6986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18295301636、0951-8639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俊
电话: 0951-698685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晓艳、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话: 18295301636、0951-863951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十一标段技术参数.docx | |||||
十二标段技术参数.docx |
发布日期: 2023-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