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zs2023-nk-g001-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s2023-nk-g001-1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15750.00 元
最高限价:7899962.5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3f000863401 | 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1 | 项 | 831575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0:00 至 2023年07月06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 2 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使用操作培训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请相关当事人登录“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进行学习,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6/common_list.shtml。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签订合同之前一次性收取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的3%,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7. 付款方式:(1)暂以工程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合同价,计费额以承包人实际产生的工程造价为基数,并最终以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结算价为准。 (2)服务期间,随工程进度按月支付,以发包人当月确认的承包人完成的产值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咨询服务费,甲方按承包人申请进度款同时期向中标人支付该价款各项服务的80%。(3)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备案完成 30日内,中标人核算应支付的余款、扣罚金额,向甲方发送付款申请,一次性付清(自乙方发出付款申请后 30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对余款提出异议,如未在此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付款申请并履行付款准备流程)。 (4)以上咨询服务费为含税费用,采购人支付咨询服务费之前,中标人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投标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依据赣招协字[2021]07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即:当中标金额≤50 万时,按 0.75 万元收取; 当 50 万<中标金 额≤100 万时,按 1.5%收取;当 100 万<中标金额≤500 万时,按 0.8%收取;当 500 万<中标金额≤1000 万时,按 0.45%收取。9.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 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益民路
联系方式:0797-6795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0797-669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97-669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