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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补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河北  发布时间:2023-06-21 阅读:(63)

项目概况

张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补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c-2023-004

项目名称:张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补充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2235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执法办案中心平台及应用系统、办案区轨迹跟踪系统、执法办案区功能室配套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4.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未预留份额部分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5.本项目采用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解密开始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按规定的解密结束时间前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设备自备。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北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兴和东路北26号

联系方式:0313-5395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百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四方台沟街1号凤翔山庄29号楼1单元3层301

联系方式:0313-230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飞

电话:0313-2300230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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