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拜城县喀普斯浪河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2-09-05 阅读:(72)

项目概况

拜城县喀普斯浪河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cs-2022-038

项目名称:拜城县喀普斯浪河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500000

最高限价(元):1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喀普斯浪河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喀普斯浪河生态修复全过程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含具备以下执业资格:①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②具有一级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③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解放路9号农林大厦4楼

联系方式:18153851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701号

联系方式:18799467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贺新

电 话:18799467976

本文关键字:
版权申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的所有作品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转载、摘编、传播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8-2024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京ICP证219850615-1号-版本号:V7.8.5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招投标协会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