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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绿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3赣州全城公交车后窗led媒体旅游宣传(项目编号:jxll2023-gx-c001-1)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的更正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23-03-22 阅读:(161)

江西绿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3赣州全城公交车后窗led媒体旅游宣传(项目编号:jxll2023-gx-c001-1)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ll2023-gx-c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赣州全城公交车后窗led媒体旅游宣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 三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中(二)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现更正为:(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金额。更正事项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合同草案条款中8.验收本项目如需验收,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按照采购需中各项进行实质性验收。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给予的延长期限内对项目服务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验收。若乙方重新提交的项目成果仍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应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现更正为:8.验收 本项目如需验收,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按照采购需中各项进行实质性验收。8.1验收方式8.1.1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8.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8.1.3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响应文件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8.3验收时,应当按照响应文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8.4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共同签署确认。8.5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给予的延长期限内对项目服务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验收。若成交供应商重新提交的项目成果仍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应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赣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

联系方式:13870730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绿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塔三楼

联系方式:0797-4696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0797-469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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