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地点: 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04-07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腾瑶公招(工程)2023-003
项目名称: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标段一
预算金额(元):9945562.45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9945562.45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工期:549 日历天
简要技术或服务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标段二
预算金额(元):10415104.83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10415104.83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工期: 549 日历天
简要技术或服务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标段三
预算金额(元):10941369.3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10941369.3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工期:549 日历天
简要技术或服务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标项四
标项名称: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标段四
预算金额(元):11066774.52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11066774.52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工期:549日历天
简要技术或服务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4(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2041001001-04。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03-21至2023-03-25,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 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方式: 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标段一: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标段一: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3-04-07 09:00: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04-07 09:00:00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囊谦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囊谦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0976-8872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971-3635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0971-363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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