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雅县公安局采购农村2700路监控前端更换结构化摄像机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fcg-2022--gk003(二次)
项目名称:沙雅县公安局采购农村2700路监控前端更换结构化摄像机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46000
最高限价(元):804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沙雅县公安局采购农村2700路监控前端更换结构化摄像机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4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沙雅县育才北路9号(沙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登录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6.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公安局
地 址:沙雅县北京路5号
联系方式:0997-6188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
联系方式:0997-833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娅
电 话:0997-83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