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核酸质谱仪(检验科)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15 至 2022-11-22 |
撰写单位: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吴珊珊 |
(核酸质谱仪(检验科))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核酸质谱仪(检验科)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1311 项目名称:核酸质谱仪(检验科)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若非医疗器械须提供非医疗器械相关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024-83282858、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16026、22503077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0730000157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16026、22503077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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