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朝阳市公安局通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15 至 2022-11-21 |
撰写单位: |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撰写人: | 李业鹏 |
(朝阳市公安局通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公安局通信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300-02556 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通信车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94,422.00 最高限价(元):3,594,42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外省、外市来(返)朝人员详见当地防疫要求。 2、本项目疫情期间不收取备份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421-2836536)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安局 地 址:朝阳大街三段56号 联系方式:0421-2623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0421-2865002 邮箱地址:592391057@qq.com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业鹏 陈学峰 电 话:0421-2865002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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