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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ppp项目—大沽乡旸霁村等5个村数字乡村建设[公开]
发布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23-02-21 阅读:(99)

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ppp项目—大沽乡旸霁村等5个村数字乡村建设

项目概况

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ppp项目—大沽乡旸霁村等5个村数字乡村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g2023008

项目名称: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ppp项目—大沽乡旸霁村等5个村数字乡村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11000.00 元

最高限价:331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3j000830561宁都县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村)ppp项目13411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不得低于(含)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0:00 至 2023年03月01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锁下载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捌仟贰佰元整(¥68200),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2023年3月13日17 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响应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8:30-21:00 。①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②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是市外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2)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 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项目验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5、付款方式: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即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6、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7、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8、最终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加盖公章)。9、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翠微春苑安置小区一期

联系方式:15970163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地址: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797-693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电话:1597016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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