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湖科技开发区“十四五”规划修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座145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3-001
项目名称:北湖科技开发区“十四五”规划修编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主六双”“六城联动”及长春新区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六区推进”发展路径,突破发展新格局,探索开发新机遇,精准谋划北湖科技开发区远景创新发展战略蓝图和策略举措,重点采购北湖科技开北湖科技开发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包括北湖科技开发区发展机遇、北湖科技开发区发展基础和存在不足、总体思路与目标、重点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含2022年)之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2.2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2.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至 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座1459室
方式:线下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北湖科技开发区“十四五”规划修编项目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bqzcwt2023-001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3-001;
项目名称:北湖科技开发区“十四五”规划修编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元
采购需求: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主六双”“六城联动”及长春新区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六区推进”发展路径,突破发展新格局,探索开发新机遇,精准谋划北湖科技开发区远景创新发展战略蓝图和策略举措,重点采购北湖科技开北湖科技开发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包括北湖科技开发区发展机遇、北湖科技开发区发展基础和存在不足、总体思路与目标、重点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含2022年)之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2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2.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01.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免费获取。
3.地点: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座1459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长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地 址:长春市远达大街吉星大厦
联系人及方式:文艳花 0431-89672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座1459室
联系方式:18215227777(孙敬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敬坤
电 话:0431-80872268/17743019200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联系方式:0431-8967288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地址:长春市远达大街吉星大厦
联系方式:文艳花 0431-89672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座1459室
联系方式:18215227777(孙敬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艳花
电 话: 0431-8967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