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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监理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3-02-15 阅读:(523)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阳澄湖路98号葛洲坝大厦 9 楼办公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sj-cg-0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109.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允许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企业、微型企业)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方采购网(www.ccgp.gp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阳澄湖路98号葛洲坝大厦 9 楼办公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线下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合格制。

2.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凡是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审查。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5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5家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并小于等于5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小于3家时,顺延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5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1。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2月24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阳澄湖路98号葛洲坝大厦 9 楼开标厅。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2月24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峨嵋山街

联系方式:汪洋,电话0991-4919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亚心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葛洲坝大厦 9 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沈坤飚,电话1519943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坤飚

电 话: 151994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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