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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福建  发布时间:2023-02-10 阅读:(533)

项目概况

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319015104

项目名称: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7824.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2319015104)

1.招标说明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75号)精神,南安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并授权南安市教育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根据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南安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项目位于泉州市南安市。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共包含13个子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3.87万平方米。其中:

子项目一: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工程。项目总体用地面积29532.3㎡(约44.3亩),总占地面积6889㎡,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8584㎡,计容建筑面积为15814㎡,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770㎡。拟在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现有用地范围内拆除1栋教学楼(d级危房),新建1栋地上4层、地下1层的1#教学楼,1栋地上五层2#教学楼,新建1栋地上4层、地下1层的3#宿舍楼,1栋地上2层的4#艺术馆,操场、门卫、道路及室外景观附属配套等。

子项目二:南安市第六中学改扩建项目。学校总体用地面积57345.9㎡,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685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3110㎡,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740㎡。项目拟在南安市第六中学现有用地范围内拆除1#宿舍楼(c级危房)和器材室,新建教学楼(4f)、宿舍楼(5f)、教学综合楼(4f)各一栋,并在教学综合楼建设一层地下室,另配套建设室外景观及附属设施等。

子项目三:院前小学迁建项目。总体用地面积约29488㎡,建筑占地面积为6303.03㎡,总建筑面积为25676.78㎡。新校区建设的主体工程包括四栋5楼教学楼、一栋5层实验楼、一栋5层综合楼、一栋7层教职工宿舍食堂楼、一栋3层礼堂、地下室;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及广场、景观绿化、运动场地、围墙、大门、主席台以及室外配套管网等。

子项目四:南安市第五实验小学扩建工程(二期)。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用地面积10559㎡,总占地面积3409.80㎡,新建总建筑面积14382.4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482.40㎡,不计容建筑面积29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地上5层的5#教学综合楼,一栋地下1层、地上6层的6#教学综合楼,一栋地下1层、地上2层的风雨操场,2个大门(含两栋地上1层的门卫室),一栋地上1层的配电室,另配套建设围墙(480米)、挡土墙(250米)、1个250米运动场、3个室外篮球场、2个室外排球场、2个室外羽毛球场及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

子项目五:南安市北山小学。本项目总体用地面积26986㎡,新建总建筑面积31150㎡,其中计容地上建筑面积26950㎡,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42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上1#~6#六栋教学楼,7#艺术馆一栋,8#体育馆一栋,各栋教学楼通过教学联结体和架空层进行连接,室外设置1个2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1个五人制足球场和羽毛球场,并完善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围墙、管线等设施。

子项目六:南安市南翼实验小学迁建项目。项目总体用地面积41844㎡,新建总建筑面积为323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栋教学楼、一栋实验楼、一栋综合楼、一栋教职工宿舍楼、一栋学生食堂宿舍楼、一栋礼堂、连廊、地下室、25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子项目七:南安市第七小学。项目总用地面积40595㎡,总建筑面积36591.6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地上5层教学楼、1栋地上6层综合楼、2栋地上5层教学综合楼、1栋地上1层报告厅、1栋地上2层艺体馆、1栋地上2层食堂、1栋地上1层门卫、1栋地上1层配电房、地下室(位于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地下)、主席台、运动场,以及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子项目八:南安市仑苍中学迁建项目工程。项目总体用地面积71064㎡,占地面积20050㎡,新建总建筑面积59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地上4层综合楼,1栋地上5层综合楼,1栋地上3层教学楼,2栋地上4层教学楼,4栋地上5层教学楼,1栋地上5层教师宿舍楼,1栋地上5层学生宿舍楼,2栋地上3层食堂,以及地上2层、地下1层的风雨操场、看台、大平台、坡道、连廊等附属配套设施。

子项目九:南安市第十二小学。项目总体用地面积14075㎡,新建总建筑面积13615.7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地上6f综合楼、1栋地上5f教学楼、1栋地上5f实验楼、1栋地上1f消控室、1栋地上1f配电房、1栋地上1f门卫室、风雨连廊、地下室、架空层、主席台、运动场,以及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子项目十:南安市国专中心小学芙蓉校区。项目总体用地面积35402m2(约53.10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746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主体土建工程及室外田径运动场、室外泳池、围墙、门卫、道路、综合管网、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工程。

子项目十一:南安市柳城中学扩建工程。新校区规划用地面积为14594㎡(约21.89亩),总建筑面积为17026.9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6f)、综合楼(4f)、实验楼(5f)、报告厅(1f)各1栋,并在教学楼建设一层地下室,另配套建设2个室外篮球场、1个室外排球场、塑胶跑篮球场道、围墙、室外景观及附属设施等。旧校区扩建后地块总用地面积 68900.9㎡,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959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体艺馆(2f)1栋,并在体艺馆建设一层地下室;在旧校区东南角新建校史馆(1f)1栋,并在校史馆建设一层地下室;另配套建设5个室外篮球场、4个室外排球场、部分围墙、室外景观及附属设施等。

子项目十二:南安市南金小学迁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32858㎡,建筑占地面积6700.00㎡,总建筑面积2707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地上5层教学楼、1栋地上5层(局部6层)综合楼、1栋地上1层报告厅、1栋地上1层艺体馆、1栋地上6层食堂及宿舍、1栋地上1层配电房、地下室(位于综合楼、报告厅地下)、升旗台、运动场,以及周围绿化、道路、挡土墙、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子项目十三:南安市芦青小学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5694㎡,总建筑面积224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教学楼a栋、1栋教学楼b栋、1栋实验楼、1栋综合楼、1栋礼堂、1栋风雨操场、1栋教师宿舍楼、地下室、主席台、运动场,以及绿化、道路、挡土墙、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说明:最终项目实施内容以经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为准。

2.4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纳入ppp投资范围的投资额约为197824.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1464.46万元,工程其他费为22513.97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为6900万元),预备费为13845.59万元。工程费用最终以政府方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最终以项目招标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2.5运营维护内容:项目公司应提供符合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基础设施产品和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构筑物等维护管理、公用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安全保障及秩序维护、配合协助学校日常活动、相关经营服务等。

2.6所处阶段: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所在地为泉州市南安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政府方出资代表(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持有股权比例为5%∶95%;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项目公司股东应按股权比例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剩余出资需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到位。

2.8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9资金来源:

(1)项目资本金:要求项目公司须提供不少于ppp项目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项目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2.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年限为18年,其中整体建设期3年(自第一个子项目发布开工令之日至全部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子项目建设期以项目实施机构确认的为准,具备开工条件的单个子项目应在20个月内完工;子项目在满足条件时可分子项目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分子项目进入运营期,运营期15年(自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1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项目建设期延长或缩短,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合作期相应缩短或延长。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包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者是该等公司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若资格预审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b.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承诺:资格预审申请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资格预审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或增信;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资格预审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6)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 本项目接受相关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三(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牵头人的出资比例须大于50%(不含),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均须大于0%(不含),各方在项目公司中出资比例总和为9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9)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投标主体的资格条件符合财库〔2022〕119号文件的规定,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进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资格预审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8时30分,递交地点为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300万元。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前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资格预审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不得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是否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资格预审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据的复印件(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帐 号:59590154431030100003

8.5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南安市教育局

地 址:泉州市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8~13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86367815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刘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591-28059625、13328229803

9.3监督部门:南安市财政局

地 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7号(邮编3623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年限为18年,其中整体建设期3年(自第一个子项目发布开工令之日至全部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至 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当面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3月06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3月06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南安市教育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安市教育局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8~13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5-86367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591-28059625、13328229803

联系方式:刘女士、赵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5-8636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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