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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宁晋县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及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河北  发布时间:2023-02-09 阅读:(486)

项目概况

晋县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及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2048

项目名称:宁晋县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及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574.24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含宁晋县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雨污分流、道路提升、环境整治改造等工程共计26个子项。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 22 年,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0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2020、2021年度经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存在其他潜在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声明;3.2.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具有本项目投资额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投融资能力证明,须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文件或其它相关证明。证明额度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14亿元;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3.4.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3.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6.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至少1项同类ppp项目业绩,业绩中包含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污水处理、中水处理、再生水处理等领域一项或多项的ppp业绩均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首尾页及签字页扫描件)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五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第1、3.1、3.3、3.4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第3.5项的要求, 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第3.6项的要求;(2)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第3.2项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各相关申请文件均无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方式:其它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3)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仍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1或

2)。(适用于邀请招标)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3年03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申请人应在2023年3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申请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3月03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 可直接登录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2) 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 ca 可咨询 186-3190-1603。(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申请人(供应商),潜在申请人(供应商)须从“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申请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上传等各项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6)如对本项目有疑问,可向代理机构咨询,联系方式:131-1009-6206。(7)本项目总投资124574.24万元。 (8)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条补充:3.2.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具有本项目投资额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投融资能力证明,须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有效期内的定义为: 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期至少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当日)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文件或其它相关证明。证明额度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14亿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兴宁街13号

联系方式:0319-5890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方式:010-8808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雪冬

电话:010-8808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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