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于洪区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003包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08-08 至 2022-08-12 |
撰写单位: | 中润(辽宁)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于洪区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00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14-001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003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投标保证金金额。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7日 10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024-25311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润(辽宁)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鸭绿江东街80号16门 联系方式:18204056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韦 电 话:18204056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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