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0016
项目编号:hggl-nx-012300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庭审公开及互联网庭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宁夏法院庭审公开及互联网庭审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8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8000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详细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1-28 09:09:03 至 2023-02-02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2-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 银川市大连中路309号
联系方式: 0951-6377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联系方式: 0951-6852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许东湖
电话: 0951-63771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伟、张函、曹金丹
电话: 0951-685260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宁夏法院庭审公开及互联网庭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
发布日期: 202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