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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市大型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2-09-03 阅读:(41)

项目概况

昌吉市大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zb-2022-79-fw

项目名称:昌吉市大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市大型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大型车辆设备购置:轮式挖掘机15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供货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有所投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的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经验、信誉能满足本采购项目服务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4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方式:1、时间:2022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截图需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213号)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2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4日10时00分-2022年9月13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账号:806210012010104757580,开户行号:402885000563),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昌吉市建国路169号

联系方式:0994-2596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1室

联系方式:15899457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晓童

电 话:1589945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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