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五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e2022-zb-2988-001
项目名称: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支气管镜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内窥镜 | 支气管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0 | 2,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支气管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支气管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备本采购项目的以下专项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产品授权书;(2)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五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一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3.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澄城县医院
地址:澄城县县交警大队西50米
联系方式:0913-6866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 8层
联系方式:029-8849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超、关微、刘舰
电话:029-8849054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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