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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温泉新区环莲山河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湖北  发布时间:2022-12-19 阅读:(500)

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温泉新区环莲山河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9 16:29|发布单位: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格预审日期:2023-01-11|项目监管地:京山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温泉新区环莲山河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②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网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投标申请人应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2216402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zc-2023-t001-00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82-2022-00418

3、项目名称:温泉新区环莲山河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1070.15(万元)

6、最高限价:61070.1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温泉新区环莲山河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8.本次 ppp 项目合作期为 17 年,包括:建设期 2 年+运维期 15 年,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维期(若竣工验收因故延误,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交付日起进入运维期),运维期固定 15 年不变。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所有建设责任方(承担施工任务方)成员均需具备该项资质条件。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 3家(含 3家)。联合体一旦组建,联合体成员(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为准)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投融资建设工作、项目公司组建工作、项目移交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作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均为项目公司股东。

(3)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须提供声明函。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②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网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投标申请人应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2216402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3、方式:

(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②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网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投标申请人应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2216402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具体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3年01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开标评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3年01月11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京山市新市街道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0724-7213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

联系方式:027-8277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峰

电 话:027-827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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