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资格预审邀请
南京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南京市公安局数据中心(二)(项目名称)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编号:njtb-2022yq0004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数据中心(二)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符合公安部十二局与本项目适应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2年12月6日09:30至09:50;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公安局23楼2307会议室。
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炜鑫
联系电话:84420806
办公地址: 秦淮区洪公祠1号南京市公安局
9、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需要,请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联系采购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因故不能现场提交的,以邮寄形式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供应商名称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预审无效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且保持联系人联系电话畅通,对不能在提交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
11、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但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