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市管理局预算编制及招标代 理服务类采购项目([350800]lycg[gk]2022132),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做出如下修改:
(一)包一③商务项
原内容:
服务时限承诺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能够根据采购人的服务时限要求提供服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应急服务时限承诺 | 投标人承诺对于采购人的特殊应急造价咨询或送审项目,能够组织力量在要求时限内(含节假日)完成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服务时限承诺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能够根据采购人的服务时限要求提供服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应急服务时限承诺 | 投标人承诺对于采购人的特殊应急造价咨询或送审项目,能够组织力量在要求时限内(含节假日)完成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二)包一、包二、包三③商务项
原内容: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投标人招标代 理综合实力 | 3 | 根据投标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最新公布的上一季度(上一季度的认定时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得分情况进行打分:80分≤得分的得3分,70分≤得分<80分的得2分,60<得分<70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带网址)证明,否则不得分。 |
现修改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投标人招标代 理综合实力 | 3 | 根据投标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最新公布的上一季度(上一季度的认定时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计算)信用评价得分情况进行打分:80分≤得分的得3分,70分≤得分<80分的得2分,60<得分<70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带网址)证明,否则不得分。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龙岩市龙岩大道中33号
联系方式:0597-2258553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腾社区龙岩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联系方式:0597-289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电 话:0597-2258553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