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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2-xf-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22-11-03 阅读:(31)

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2-xf-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jh2022-xf--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监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的企业备案截图。”现变更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北段

联系方式:0797-3339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恒福商务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97-336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秀秀

电话:0797-336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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