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编制新民市高铁新城核心板块城市设计规划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8-11 至 2022-08-18 |
撰写单位: |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编制新民市高铁新城核心板块城市设计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编制新民市高铁新城核心板块城市设计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117 项目名称:编制新民市高铁新城核心板块城市设计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 115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市防指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凡是进入新民市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需要“防疫四件套”,即需要规范戴口罩,出示盛事通电子通行证(显示绿色、72小时、阴性)及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工作。投标人只允许1名负责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参与交易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18540164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4-31871131 邮箱地址:lnhx999999@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3261010200000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伟、王松 电 话:024-31871131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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