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沈阳市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08-11 至 2022-08-19 |
撰写单位: | 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沈阳市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11-001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原供应商资格要求:01包:2、复合醇手消毒液生产企业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更正为:免洗手消毒液生产企业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二)原第三章 01包货物需求 2 一次性鞭套更正为:一次性靴套;(三)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2日 16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本项目为两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沈水街道香杨路91号 联系方式:024-89114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联系方式:024-2290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森贤 电 话:024-22905588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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