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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十四五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建设更正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山东  发布时间:2022-09-02 阅读:(60)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十四五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g202200439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胶州市十四五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建设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8-15 11:0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一、原第二包招标文件第四章2.1铁路货场站招标要求:四、技术参数因内容变更,请重新下载更正文件附件。二、原第二包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产品认证” 1、所投核心产品碳组分分析仪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单位检测报告的,得2 分;其检测报告精密度测试结果:总碳tc、黑碳bc 精密度高于国标标准,均在2%至1%之间的得1分,精密度均小于1%的得2分;光源波段大于7波段且小于等于9波段的得1分,大于9波段的得2分,本条款最多得6分。 现更正为:1、所投核心产品碳组分分析仪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单位检测报告的,得2分;光源采用单波段或多波段≤7波段的得1分,7波段<采用多波段≤9 波段的得2 分,采用多波段>9 波段的得4分,本条款最多得6分。三、原招标文件供货期: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与国家、省、市三级平台联网运行稳定且阶段性验收合格。运维期:自阶段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现更正为:供货期: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与国家、省、市三级平台联网运行稳定且阶段性验收合格。运维期:自阶段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四、延期开标: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更正日期:2022-09-02 19:4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大楼东楼
联系方式:87221594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联系方式:0532-85782127
3.项目联系人:陈磊【zgzb_chenlei】联系方式:0532-8578212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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